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845|回复: 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9号

[复制链接]

270

主题

61

回帖

599

积分

版主

实名认证社区居民

发表于 2018-12-24 13: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福建泉州来自: 福建泉州
    [li]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有关事项的公告[/li][li](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9号)
    [/li][li]
    根据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为便利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现就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是自然人纳税人办理各类涉税事项的唯一代码标识。
          二、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其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作为纳税人识别号;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
          三、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项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报送相关基础信息。
          四、税务机关应当在赋予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后告知或者通过扣缴义务人告知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并为自然人纳税人查询本人纳税人识别号提供便利。
          五、自然人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申请退税、开具完税凭证、纳税查询等涉税事项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或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六、本公告所称“有效身份证件”,是指:
          (一)纳税人为中国公民且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居民身份证”)的,为居民身份证。
          (二)纳税人为华侨且没有居民身份证的,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华侨身份证明。
          (三)纳税人为港澳居民的,为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
          (四)纳税人为台湾居民的,为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
          (五)纳税人为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以下简称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个人的,为永久居留证和外国护照;未持有永久居留证但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以下简称工作许可证)的,为工作许可证和外国护照;其他外籍个人,为有效的外国护照。
          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12月17日

    [/li]
「真诚赞赏」
长汀论坛最新手机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app.fjctw.com//homePage

1

主题

2036

回帖

2538

积分

少尉

客家皇族

社区居民论坛鼓励勋章

发表于 2021-1-19 08:28: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天津来自: 天津
楼主加油,我们都看好你哦。
长汀论坛最新手机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app.fjctw.com//homePage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