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上草 发表于 2015-4-10 17:16:27

汀州府城隍庙历史遗留房产全部回归

          2015年3月25日,由县民宗局、县二轻联社、县文体旅游局、县财政局联合主持,召开原县木器厂有关房产移交汀州府城隍管理理事会管理使用交接联席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县民宗局、县二轻联社、县文体旅游局、县财政局等部门领导。会议由原县木器厂和汀州府城隍庙管理理事会签署《房产移接交书》。
      
      《房产移接交书》内容为:
      “一、根据长汀县人民政府2014年9月29日召开的《关于城隍庙遗留问题处置工作的专题会议纪要》((2014)76号)会议精神,现将木器厂自建车间厂房(城隍庙大殿东边和北边占地约1289平方米)全部交由城隍庙管理理事会管理和使用。
      二、现有原由木器厂租出的,东边和北边房屋(按移交之附图)租期到3月31日截止。从2015年4月1日起由城隍庙管理和使用。”


      汀州府城隍庙是我省公布的第六批文物保护单位。建于唐大历四年(769)。现存为明清时期建筑。坐北朝南。占地面积5800多平方米。由门楼、前殿、正殿、后殿及厢房等组成。正殿单檐硬山顶,面阔三间,进深五间,有龙柱、圆柱、方柱等多种石柱。
      
      为保护和重建汀州府城隍庙历史文化遗产,长汀县人民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社会各界近十多年来做了大量的工作。1999年、2000年、2014年,长汀县人民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形成三次“汀州府城隍庙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现在汀州府城隍庙历史遗留房产全部回归,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对文物保护工作的热诚和成效可见一斑。

客家缘 发表于 2015-4-10 17:25:17

可喜可贺

为梦想一路飞翔 发表于 2015-4-10 17:50:50

老王同 发表于 2015-4-10 17:57:32

可喜事

金孔明 发表于 2015-4-10 22:22:58

不错哦

还没听说 发表于 2015-4-11 23:31:55

恭喜恭喜!

rshzh 发表于 2015-4-12 09:26:49

慧轩 发表于 2015-4-12 10:11:30

神祗之物早该回归。给百姓心中一个信仰,有利于社会道德底线的建设。

原上草 发表于 2015-4-13 09:19:00

原上草 发表于 2015-4-13 09: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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