呦呦呦切克闹 发表于 2021-8-28 19:29:55

#践行重要训词精神# 龙岩交警推出查处违法停车九项人性化措施

近日,龙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围绕省、市纪委“点题整治”活动中的治理查处违法停车执法问题,结合前期向全市市民征求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提升专项工作针对性、实效性、科学性,推出九项查处违法停车人性化措施。

一、发现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或周边,能立即将车辆驶离的,不予处罚;如已开具违停告知单的应更改为警告(拒不立即驶离的除外)。

二、各地结合中心城区停车实际需求,对城市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以及车站、商超、医院、校园等交通流量大的区域周边道路以外的道路,在工作日夜间20时至次日7时的违法停车行为不予处罚,节假日、周末的夜间停车时间延长至次日8时(即周五、周六夜间停车时间为21时至次日8时,周日夜间停车时间仍为21时至次日7时)。

三、学校周边道路接送学生的临时停靠上下车的和车站等交通枢纽周边道路接送旅客的短时(各地根据实际确定时间)停靠上下车的,执勤人员引导车辆有序停放,短时间停车,不予处罚。

四、城市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以及车站、商超、医院、校园等交通流量大的区域周边道路以外的道路,违法停车未造成交通事故或者交通拥堵,且本次交通违法发生前三个月内车辆在本市级辖区没有交通违法记录,机动车所涉及交通技术监控违法均已处理的,应给予警告处罚。现场执法时,因网络等原因无法核实是否属于前三个月内首次违法、以往交通违法已处理的,按照首次违法作出警告处罚,并在备注栏中说明。属于“首次违法警告”情形的,现场执法纠正违法过程中,应口头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予以书面警告教育后放行;非现场查纠的,可以通过互联网应用程序、短信、邮寄违法行为提示、通知车辆所有人、所属单位等方式,提醒机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并在系统中保留“首次违法警告”记录。

五、城区公共厕所门口不占用机动车道临时停放,且时长不超过10分钟的,口头教育后放行,拒绝立即驶离的,予以处罚。

六、高考、中考等大型考试期间,考点周边道路接送考生车辆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临时停放的,考点执勤人员加强管理,不予处罚。

七、根据城区大型商场、社区、医院等公共区域实际情况施划临时停车位,解决出租车、网约车上下客临时停车需求,并对“即停即走”等临时停车行为免予处罚。

八、城区主、次干道已设置禁停标志路段违法停车的按规定处罚。

九、发生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突发事件,在管制路段或区域内违法停车影响抢险救援、救护、执勤车辆通行的,按规定处罚。

来源:龙岩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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