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ID56031
注册时间2009-8-8
最后登录2020-2-26
威望0 点
好评度0 点
金钱16754 金币
军士长
|
发表于 2013-9-13 10:04: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福建福州来自: 福建福州
一大早就看到《某镇政府是高级版的流氓无赖》的帖子,里面最令我感兴趣的不是什么镇政府拆迁,而是那些令很多网友许久都没有在论坛上看到的字眼:
比如说,形容某镇政府“马匪”、“龌龊”、“高级流氓无赖”、“知法犯法”、就连“先奸后杀”都出来了,还有乡镇领导所谓的“不怕告、不怕记者”的言语。
先不论帖子所说是否真有其事,但是这些字眼已经令我眼前一亮。
在当前“打击网络谣言”、“打击网络诬告”的大形势下,最高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已经出了关于打击网络谣言、打击诽谤的司法解释(可搜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 |
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要追究刑事责任, |
可判刑”,如果这个帖子的点击率达到5000次,然后这个又不是事实,纯属网络诬告,不知会不会是长汀第一例打击网络谣言的案件。 |
且“不怕告、不怕记者”是否是真有这么说,我想这种形势下,大家都不傻到说这个话的程度,所以如果没有录音为证,真实性就大打折扣。 |
个人建议,以后大家发帖、回帖理性对待为好,有什么事情还是按捺住激动的情绪,毕竟论坛不是破口大骂、泼妇骂街的场所,不是随意捏造、不需负责的垃圾桶,大家的每一言、每一行都和正常的社交场所一样,必须负责任。不能以为自己躲在电脑显示器的背后,就没有人知道自己是谁,就可以随心所欲、口无遮拦,道德标准严重低于公共社交场合。
维护自身权益的前提,是尊重利益相对方,是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是关切社会良善治理,是值守网络文明秩序生态。
请http://bbs.ctw.cn/read-htm-tid-344401.html帖子的发言者细细考虑,认真思量,不要将自己的人格和素质下降到连自己都感觉羞愧的境地。
请各位网友共勉,珍视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