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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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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1996年6月6日,吴春生经长汀县人民政府汀政综[1996]294号文件批准在红卫村倒角哩使用耕地70平方米建住宅。主体房屋于2002年1月和4月分别申请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号为汀国用[2002]0121号,使用权面积71.9平方米,房产证号为汀房权证城字091号,建筑面积323.15平方米,砖混结构,层高五层。在建主体房屋的同时,在主体房屋背后另外占用土地47.4平方米建厨房一层,于1998年建成竣工。2013年8月吴春生妻子曾三金以厨房地基不实,基础及地面下沉为由向县有关部门提出改造申请,在未经职能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将原厨房改、扩建为砖混二层的厨房餐厅,占地面积85.6平方米,比原厨房占地超出面积38.2平方米。
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党委、政府已约谈红卫村村主任吴春生,并责成其立即整改限期拆除,截止目前吴春生本人已自行拆除。大同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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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鲁花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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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镇政府领导,红卫桥(倒角哩)旁边家家都违建,你干还等举报再干,除非领导眼瞎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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