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汀县委员会 反腐办(通知)
汀委反腐办[2015] 36号
关于大同镇黄屋村严重违纪案件的通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党委(党组)、县直各单位:
最近,县纪委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大同镇黄屋村党支部书记巫金长(党员花名册姓名为巫朝干)、大同镇黄屋村村民委员会主任钟森福予以党纪立案,并采取“两规”措施对其实施纪律审查。经审查,2007-2015年间,其二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出纳伍荣荣和其他村干部在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征地过程中以他人名义套取村集体征地补偿款进行私分,虚构工程套取国土部门补助资金进行私分,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构成严重违纪,其中部分问题涉嫌犯罪。目前其二人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巫金长于2006年8月开始担任黄屋村党支部书记,钟森福于2006年10月开始担任黄屋村村委会主任,都已连任四届。在任期间,巫金长、钟森福没有严格按照《福建省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度暂行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要求,纪律观念严重缺失,置群众利益于不管不顾,造成村集体资产资金流失,整个班子集体违规违纪。身为村主干,还参与违规建房,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巫金长、钟森福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是放松自身党性修养、纪律约束,丧失原则底线的结果,也是监管不严的结果。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从这两起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各乡镇要将这两起案件的情况通报到每个村级组织。
(一)要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大同镇黄屋村发生严重违纪案件,主要原因就是村党支部书记巫金长、村主任钟森福思想觉悟不高,党纪意识淡薄。正如巫金长在悔过书中写道:“身为20年党龄的我,没有珍惜好党和政府赋予我来之不易的小小权利,没有用在为老百姓办实事、做好事,……出现了思想法律意识淡薄,只顾利用手中权力为自己‘发展经济’,贪图利益”。广大党员干部要以黄屋村严重违纪案件为鉴,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纪律和规矩教育,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让纪律和规矩意识真正树立起来。
(二)要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履行“两个责任”,按照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对村(社区)干部的执纪问责,把村(社区)干部管好带好,督促他们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办好群众关心的事项,理好党与群众的关系,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发展环境。
(三)要切实加强监督制约。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村(社区)干部的监督管理,按照《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和《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汀政办〔2015〕195号)的规定要求,加强对村集体资产和资金的监督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征地补偿款、强农惠农资金的审核监督。对发现违反纪律、规矩的行为,坚决查处,及时“抓早抓小”。
中共长汀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