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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时事] 长汀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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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18 17:53: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Reserved来自: Reserved
来源:长汀政府网

*封面为网络配图,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
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

长汀县策武镇红江村一幅住宅(B)项目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为实施长汀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等有关法律、规章规定,现发布长汀县策武镇红江村一幅住宅(B)项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策武镇红江村,东邻道路;南邻道路;西邻耕地、园地;北邻道路,用地面积6.6979公顷,具体征收范围详见长汀县策武镇红江村一幅住宅(B)用地红线图。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集体土地用于长汀县策武镇红江村一幅住宅(B)项目建设,规划用途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属可以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于2021年7月1日至7月9日由策武镇人民政府代表县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业务指导,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建筑物、青苗等现状进行调查和清点确认,以及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等有关事项。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积极支持配合。对清点确认有异议的,可以向策武镇人民政府申请复核。

具体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本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人不得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策武镇和红江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 

长汀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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