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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人 重要提醒!这项费用别忘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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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3 15:0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Reserved来自: Reserved
龙岩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推进中心城区沿街商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的通告
  为提高龙岩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根据《龙岩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规定(修订)》(龙政综〔2019〕131号)规定,凡在龙岩中心城区内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城市居民及城市暂住人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等均应按规定缴纳垃圾处理费。为进一步推进龙岩中心城区沿街商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本通告所称“龙岩中心城区”指龙岩中心城市建成区(新罗区)规划范围(具体为东城、南城、西城、北城、中城、西陂、曹溪等7个街道全域,龙门、东肖、红坊、铁山、江山等5个乡镇集镇规划范围)。  2.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将生活垃圾从垃圾转运站运往垃圾处理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所产生的运输和处置费用。  3.自2023年5月起,龙岩市环境卫生中心将组织自来水公司等相关部门以上门入户方式收集并核实商铺面积、行业类别、水表户号等相关信息,请各商铺经营者及业主积极配合。已核实清楚并属自来水公司供水的沿街商铺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委托自来水公司按月代征代缴,其他商铺由龙岩市环境卫生中心上门征收,收费标准见附件。  4.未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第三十八条规定,由龙岩市城市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  5.对具体收费事项有疑义的,可前往龙岩市城市管理局驻水发自来水公司垃圾处理费专窗(九一南路164号)或者拨打龙岩市环境卫生中心电话2282202咨询。
龙岩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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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4月24日

来源:龙岩城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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