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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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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4 10: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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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同城通办”的涉税事项是指纳税人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办理条件的事项,具体要求按照福建省地方税务局下发的《办税服务标准化操作指南》的有关规定执行。纳税人在申请“通办”涉税事项过程中如涉及到税款缴纳的,只能通过电子划缴、POS机刷卡及网上申报银联卡缴税方式入库税款。
⑴税务登记
纳税人申请设立登记、变更税务登记、税种登记、税务登记验证、换证(批量除外)、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不含重新税务登记、临时纳税人登记及变更 )实行同城通办,纳税人可以到龙岩市地税系统的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窗口)(不含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下同)办理。
纳税人若存在以下情形的,暂不实行“同城通办”,纳税人须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
①纳税人为非正常户的,不能进行同城通办,须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解除非正常户手续后,方可办理;
②存在违反税务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
③非正常户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申报办理新的税务登记;
④变更登记的内容涉及到股权转让、股权变更、经济类型变更等需进行应纳税费的清算或提请税收检查的。
通办后如发现设立登记中主管税务机关分配错误而不属于本单位管征范围的,由接收单位所在县(市、区)局向市局征管科提出调整申请。
⑵认定管理和证明管理
电子缴税方式申请确认、依纳税人申请开具涉税证明、开具车船税完税证明涉税事项可以到龙岩市地税系统的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福建地税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无法查询打印的涉税证明须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⑶发票管理(领购、验旧、缴销)
纳税人日常领购、验旧、缴销发票,可以到龙岩市地税系统的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
纳税人若存在以下情形的,暂不实行“同城通办”,纳税人须前往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发票领购、验旧、缴销:
①初次申请领购发票;
②调整领购发票的数量或种类;
③有尚未结案的违章或欠缴税费记录的;
④冠名、套章发票的领购、缴销;
⑤申请核销保管到期的发票存根联;
⑥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核销发票存根联;
⑦存在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
为方便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后续管理和票表比对工作,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发票保管方式统一改为“自保管”,实行“验旧购新”方式售票,发票验旧方式为“按发票号码段”进行验旧(即按开具月份验旧)。纳税人如果发现领购的发票存在错售、次版等问题时,需要进行退票处理的,按照“谁售票谁退票”的原则,到发售发票的地税机关发票管理窗口申请退票处理。
⑷发票管理(代开发票申请)
符合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对象和范围,个人申请代开金额30000元以下(含30000元)的通用机打发票(不含转让土地使用权)、金额30000元以下(含30000元)的建筑业统一发票,可以到龙岩市地税系统的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
⑸税收优惠管理
纳税人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事项的,可以选择到龙岩市地税系统的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
纳税人申请办理以下减免税备案事项暂不实行“同城通办”,纳税人须前往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
①福建地税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无后续管理流程的减免税备案事项;
②同一涉税事项初次进行减免税备案的。
办税服务厅(窗口)收到纳税人提交的资料后,应当即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要补充或更正的资料;符合要求的,由窗口受理即办或提交后台审核即办,同时与相应的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取得联系,互通信息。主管地税机关在后续管理中发现纳税人不符合减免税条件的,由主管税务机关作出停止执行减免税决定。
⑹申报征收
征期内纳税人正常的上门申报税、费款,以及实行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因网上申报服务系统故障无法进行正常网上申报纳税的,实行“同城通办”。纳税人自查或者结算发现应补缴税款的,主管地税机关通过各类清算、结算或评估发现应由纳税人补缴税款的,以及稽查部门查补税款的缴纳,实行“同城通办”。
单位和个人若存在以下情况或办理以下事项,暂不实行“同城通办”,须前往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申报纳税、缴费:
①单位和个人有未处理完毕的违章记录;
②逾期申报等非正常情况下的申报;
③在申报前,单位和个人还未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相关税种、费种申报登记的;
④纳税人申报时,申报数与税务信息系统中登记的税源、缴费基数不一致的,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申报等;
⑤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
⑥申报税款所属时间为以前年度和当年以前月份的个人所得税,以及逾期申报税款所属时间为上个月的个人所得税;
⑦税务登记状态为“非正常户”的单位和个人。
在银行划款前,纳税人发现当月(季)申报有误时,在申报期内的,须前往原受理申报的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申请作废申报记录和税票,重新进行申报。
在银行划款后,纳税人发现当月(季)申报有误时,须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申请更正。
纳税人扣款不成功的,在申报当月可以到受理机关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重新扣款业务,跨月只能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重新扣款业务。
⑺规费管理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缴费登记、纳税人申请工会经费缴费登记,实行“同城通办”,纳税人可以到龙岩市地税系统的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
⑻表证单书领取
纳税人需要领取涉税表证单书的,可以到龙岩市地税系统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窗口工作人员应根据纳税人的实际需要,将相关的表证单书发放给纳税人,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二)推行免填单服务
1.全省统一目标: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在办理个体税务登记、个体纳税申报、临时纳税申报、个人存量房转移纳税申报、个人土地使用权转移纳税申报、个人代开发票及申报、发票领购等7项业务时,经纳税人同意,可直接由办税服务厅窗口人员录入、打印相关表单,交纳税人签章确认。 2.全市新增目标:在全面落实省局统一目标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方便纳税人,龙岩市地税系统办税服务厅(窗口)在办理设立登记(单位纳税人)、社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等3项业务时,经纳税人同意,可直接由办税服务厅窗口人员录入、打印相关表单,交纳税人签章确认(单位纳税人应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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