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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口角! 五车相撞!一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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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兵

发表于 2021-10-27 18: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Reserved来自: Reserved
意外的发生往往就在一瞬间,车辆行驶在道路上的任何违法行为,都可能成为一场事故的导火线。近日,在新罗区恒大绿洲路段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我们先从一段行车记录仪看起。

△节目视频

这是一辆小车的行车记录仪画面,车辆行驶过程中,司机突然发现前方有施工队在作业,赶忙向右侧车道变道行驶。

这辆小车停在了路中央与施工人员起了争执,就在这么短短的几秒钟时间里,后方发生了交通事故。

龙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罗大队民警 杨洋

由于白色轿车占用了路中第二个机动车道

导致该路段事发时就比较拥堵

有一部超载的重型货车 无法有效地制动

连续碰撞多部车辆及指挥交通的那名工作人员

后方超载大货车的碰撞导致这名施工队工作人员当场死亡、五部车辆不同程度受损。为了更加清楚地了解事发经过,民警调取了事发当时的路面监控视频。

事发时,施工队正在路中第三车道施划标线,但是没有设置警示标志,只是派了一名工作人员举旗指挥交通,由于白色小车在距离施工队比较近的路段才开始变道,并停在路中央与施工人员发生语言冲突,致使后方道路通行受影响,其中超载重型货车无法有效制动,在撞击前方车辆后,冲向施工队,几名施工人员侥幸躲开,一人不幸被撞身亡。

龙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罗大队民警 杨洋

后来经过我们交警大队的集体研究认定

本事故中超载的重型货车负本事故的同等责任

违停的小车及未设置施工标志的施工公司

双方共负事故同等责任

我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有明确规定

施工作业单位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

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

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醒标志

并采取防护措施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载物时

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 严禁超载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时

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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