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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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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7 19: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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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广东东莞来自: 广东东莞
引用第217楼ctsfz于2011-08-27 09:48发表的 :
长汀县城乡建设局已在2010年8月《闽西日报》登报面向闽西广大读者回复被拆迁人向《闽西日报》投诉问题,解答了长汀东门街拆迁不存在违规问题,你可以查看2010年8月份《闽西日报》!
但当年长汀北环路319国道就是“边征地拆迁、边立项报批”项目,提前拓展长汀半个城,促进了长汀城市快速发展!
....... 
这样的报纸我是没有机会看了,也不愿去看,但我很清楚地查询到
东门街的拆迁人:长汀县住房保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它的股东之一就是长汀县城乡规划局. 自己的公司申请拆迁,自己同意发许可证,又是自己登报说明. 能自圆其说吗?能让人信服吗?
另外,那被拆迁人还能说什么话呢?
下面是摘自长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长汀县住房保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的通知
索引号:内容概述: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长汀县住房保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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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盘活县直公房产权,用好用活银行信贷资金,解决住房保障建设县财资金短缺的问题,大力推进住房保障民生工程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长汀县住房保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司性质:
长汀县住房保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第一期注册资本金由县财注入人民币1500.00万元,今后根据住房保障建设发展情况,可由县财政再逐年增资扩大。
董事会由县府办、财政局、城乡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县住房保障建设管理中心领导担任。
监事由县审计局领导担任。
二、经营范围:
县公产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农民进城务工房、拆迁安置过渡房、拆迁安置周转房等住房保障项目以及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造福工程项目的建设投资与开发经营,参与竞投限价商品房开发。
三、机构运作:
长汀县住房保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与长汀县住房保障建设管理中心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运作,公司对不足的专业技术人员经县政府同意后可向社会招聘录用。
二○○八年九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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