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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5 14: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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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汀州客家剧院舞台设备、灯光及音响系统采购安装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瑞晟汀招[2012]072号
本项目于2012年7月16日上午9时00分在龙岩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龙岩市人民广场市政府西附楼四楼)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拟报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现公示如下:
一、中标基本情况:
招 标 人:福建省长汀县文体旅游局
招标人联系地址:长汀县城区南寨体育大厦五楼
项目名称:长汀县汀州客家剧院舞台设备、灯光及音响系统采购安装项目
中标人名称:北京泊斯迪尼舞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8954975.84元
二、评标基本情况: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法推荐了如下3名中标候选人,评审结果如下:
中标候选人名称
评审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北京泊斯迪尼舞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江苏新舞台智能装饰有限公司
北京星光影视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价
8954975.84元
9608455.00元
10152811.00元
当中标人依法被确定为中标无效时,则按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
被确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① 厦门博誉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因其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仅提交网上打印的现金转账凭证,没有提供银行保函或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原件,不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和金额〉与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第17.3.5.5条款的规定,其投标作废标处理;② 北京赛迪瑞丰科技有限公司因其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无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不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投标人资格合格标准”第(2)条与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一、说明》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第3.2条及《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第17.3.5.10条的规定,其投标作废标处理;③ 杭州光圣舞台设备开发有限公司因其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无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不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投标人资格合格标准”第(2)条与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一、说明》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第3.2条及《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第17.3.5.10条的规定,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吴希武、伍乐生、刘乃欧、苏金辉、林毅。
公示时间:2012年7月17日~2012年7月27日下午5时30分。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长汀县城乡规划建设局:0597—6833170
长汀县监察局:0597—6832555
招标人:福建省长汀县文体旅游局(盖章)
联系电话:13605927687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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