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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8 19:2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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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新公章的通知
汀政办〔2012〕1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长汀县农业局原使用的“福建省长汀县农业局”木质公章因使用年限已久,残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决定收回不再使用。现重新刻制铜质公章一枚,文曰“福建省长汀县农业局”,自发文日起正式启用。
附:新旧印模
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16日
县政府职能部门(某局)的公章必须由县政府批准刻制启用,此其一。县政府办公室是县一级政府发布一般行政命令、文书的代表机构,启用政府某一职能部门新印章由其代表发布没错。如发布重要命令应署“***人民政府”,表示政府命令的严肃与权威。三,标题不完全表述启用某一职能部门新印章是承后省略,体现政府公文的文字的简洁和本文件的属性类别,没有必要把在正文写的东西全部在标题中体现。所以根本上说,此公文没错。
但也还有可作修改的地方。如“年限”可改为时间。年限的意思是“规定的或作为一般标准的年数”,而公章使用时间能有多长是个变数,没有标准 。“决定收回不再使用”中的“不再使用”是赘语,收回了当然就不再使用,故可删去。“自发文日起正式启用”中“发文”后要加“之”字,之作为助词在此本无实在意义,但作为语气助词可使行文语调抑扬,朗朗上口。文言的使用又可增加公文语言写作上文化传承的特点,增加文化品味。
附:改后的通知
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新公章的通知
汀政办〔2012〕1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长汀县农业局原使用的“福建省长汀县农业局”木质公章因使用时间已久,残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决定收回。现重新刻制铜质公章一枚,文曰“福建省长汀县农业局”,自发文之日起正式启用。
附:新旧印模
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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