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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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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3-12-4 11: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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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福建龙岩来自: 福建龙岩
向9楼的回应:我当时申请的地块地点处于印黄村距离319国道一百多米,与国道路面落差3-4米布满水塘和水圳的闲散荒地处。98年我们按要求向村、镇、县有关部门交齐了所有费金,申请零星建设用地,因99年新《土地管理法》实施,零星建设用地申请被暂停。县政府(1999)57号专题会议纪要《关于土地管理有关部门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决定对我们已办全手续未批的零星建设用地申请,作为历史遗留问题,以实行加交土地使用费补批准建设用地手续的方式解决。我们按要求又加交了土地使用费,县政府从2000年开始陆续批准了我们的建设用地。
在当时能够自己做一栋属于自己的房子,无论地段好坏、品质高低都能让自己心满意足,很少人会有意识想到要炒房炒地的。工作了十多年快二十年了,人生的第一次置业就碰上这样的事,够倒霉了。当时要不是因为没什么钱,我也知道在江滨小区买一块成片规划的出让土地,何苦到现在还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到处求人!
所以什么好地,炒地,实在是高看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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