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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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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1 13: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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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广东广州来自: 广东广州  
 
 
|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就楼主描述,对于三轮车的认定,是不是机动车?驾驶三轮车的有没有驾驶资格?不清楚。不过就长汀而言,非法营运的可能性非常大。那么: |  
 |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楼主也没说清楚,三轮车通行的具体情况,太主观。第三,三轮车有没有办理 |  
  
|      另,现在交警部门是对三轮车与客车间的责任认定做出结果。不是对受害者的责任做定论。在法律上,受害方应该是对侵权方索赔,就本案来说,三轮车和客车都应该对受害方承担相应责任。但是“ |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也就是说三轮车和客车都应当对交通事故负赔偿责任,但双方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就本案来,交警部门的认定并无过错。楼主的损失可以向直接实施的责任人三轮车驾驶员提出,也可以向间接实施客车方提出(不过三轮车方一般会被列有责任的第三方)。 
另,堵塞交警大门是不对的,楼主利益受损,不能让其他需要办事的人也得不到保障。交警部门不是只为您服务的。后果严重的话,也会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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