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好好学习新党章 党员必须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四个服从”。按照新党章的规定,党员“四个服从”是建立党内生活正常秩序,保证全党意志统一和行动一致的根本原则。一是党员个人必须服从党的组织。这是因为,每个党员是党的一分子,只有个人服从组织,党才能形成统一的整体。如果党员个人不服从党的组织,不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各行其是,党的组织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就没有战斗力。个人在行动上必须服从组织决定。二是少数必须服从多数。党的组织讨论决定问题时,由于个人了解的情况不同,考虑问题的角度不一样,大家的意见可能不完全一致,这是正常的。在这种情况下,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及时作出决定,统一大家的思想和行动。少数人在自己的意见被否决之后,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但必须执行多数人所通过的决议,在行动上不得有任何反对的表示。三是下级组织必须服从上级组织。下级组织与上级组织之间,是被领导与领导的关系。党的下级组织对于上级组织的指示、决定,必须坚决地执行,做到令行禁止。决不允许对上级指示搞实用主义,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四是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全体党员和党的各级组织都必须紧密团结在党中央的周围,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一致。有些问题,有权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 |